近几年,情感计算技术发展迅猛,在医疗、教育、就业、商业、执法等多个领域都取得了飞速应用。随着应用不断发展,在域外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关注到了情感计算规制问题。现在情感计算已进入多模态环节,能够测试、识别情感的要素非常多,包括声音、面部表情、肢体语言和姿势等。情感计算算法或技术本身可能带来的风险,可以梳理为法律、伦理和技术三个维度。而我国对于情感计算技术的法律规制体系尚未构建。本报告中提出在情感计算算法规制方面要以“轻推”为限度设定情感计算的底线规则,在此基础上对符合底线要求的应用再根据风险等级进行差异化规制。